(三)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市支支持企业自建境内外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持新策次年给予0.5万元奖励;通过线上销售“四川帮扶”标识产品的经济企业 ,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新业对中央或省级资金支持后展位费的展政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单个企业扶持金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
(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1000万元、下同)首次达到500万元 、
(五)支持会展经济发展。10万元、
(四)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50万元的奖励。每户每站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鼓励我市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等境内外国际性展会 ,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经认定的重点楼宇(年税收3000万元及以上)和特色楼宇(年税收2000万元及以上),
执行期限 :2022年4月8日施行 ,鼓励我市企业组织雅安特色产品参加“川货全国行”等国内(市外)各类重大展会,50万元。对线上年跨境贸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 、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管理单位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