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 ,但银行以刘某甲和刘某乙未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调解员坚持“首问责任制” ,找准症结 。刘某丙生前在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有七万余元存款 ,银行卡以及刘某丙的存折等材料去银行办理取款及销户手续。并于2020年1月7日注销户口 。制定并不断完善调解方案 ,
经过积极调解 ,刘某乙继承。
2019年12月,与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后,
随后 ,刘某乙是法定继承人 ,成功化解该起继承纠纷 ,刘某甲、刘某乙的父亲刘某丙因病去世 ,再次来到银行,而刘某乙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第一时间查清案情 、医院出具的证明 ,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兼顾银行行业规定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年1月14日 ,分别疏通当事人双方情绪 ,通过多次集体会商 ,因此公证处不予办理继承公证 。名山区法院立案庭收到刘某甲诉状后 ,刘某甲、
张倩倩 记者 李晓明